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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初步定于69日上午来我校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各单位从如下几个方面做好迎接检查工作:

1.       各单位认真确认安全信息牌的信息:实验室名称、安全责任人、危险源、防护措施、灭火方式等是否与实验室相对应。信息牌是否张贴了实验室分类分级标识。

2.       化学品盘点争取在531日前完成,化学品实行“一瓶一码”管理。化学品规范存放、不堆叠。存储化学试剂的柜子要符合要求,药品柜和存放试剂的冰箱要有药品清单,药品清单要与存放药品相一致。

3.       管制类危化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领用、存储、使用,规范登记各类台账。

4.       涉化实验室内须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附近无电源插座、高温设备等危险源),粘贴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区(含不相容表)废固区废液区等相关标识,地面上划出暂存区区域警示线;严格按照分类收集要求实时收集放置,并实时登记在投放登记表上,危险废物外包装上须有相应标识;使用标准废液方桶,密封桶口并放置在防漏托盘上。实验室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

5.       气瓶要固定、要有状态标识,气瓶须有自带有效的二维码,且在检验周期内。气路要有标识。

6.       各单位前期发现的安全隐患在531日要全部落实完成整改。

7.       实验室内部要有必要的安全标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墙,保证室内和操作台整洁、卫生,没有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摆放。

8.       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实验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设施(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器、报警装置)要完好,灭火器、应急喷淋要有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