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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材料学院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材料学院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按照学校主管部门精神及江苏科技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设备发2005-09号),并参照省内外兄弟院校的现行管理制度与规范,材料学院于2005年12月制定了“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的管理办法”,并得到了广大教师的支持和理解。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保证大型设备的正常使用并充分发挥效用,提高实验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特重申本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请全体师生周知并予配合,严格遵章办事!
1、材料分析测试中心的所有设备由测试中心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专职人员实行坐班制。除中心主任和设备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持有实验室钥匙违者必究
2、任何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拆卸仪器,否则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等责任;实验管理人员违规操作或不按管理办法放任设备使用,造成设备问题和安全事故,则按学校规定连带追究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设备仪器当事人的行政、经济乃至法律责任。
3、部分指定实验设备仪器有条件地对教师和研究生开放,但相关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使用,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实验,违者取消独立使用资格,并承担造成的经济责任若实验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存在管理或指导、提醒不当的问题,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对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4、大型设备仪器的使用实行预约制,填写预约表,并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5、开放使用的设备仪器若出现异常,实验人员必须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自己不得随意处理,否则造成仪器损坏等一切不良后果将依学校规定追究实验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6、对外服务按照学校规定实行收费管理制度;对本校人员的实验服务进行适量收费,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结算。收费主要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耗材、维修保养、功能开发等。收费自本实验管理制度生效时间(2005年12月)起执行
。收费标准及管理人如下:

仪器名称

校内收费标准

校外收费标准

管理人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背散射电子衍射

40元/小时

100元/小时

周虎,周鹏杰,李世云

X射线衍射

20元/样

50元/样

董松涛

差示扫描量热计(DSC)、差热分析仪、热重分析仪(TG/DTA)

20元/样

50元/样

红外光谱仪

20元/样

50元/样

王晓丽

电化学分析测试系统

20元/样

50元/样

气相色谱仪

20元/样

50元/样

超景深光学显微镜

20元/小时

50元/小时

李慧

低温冲击实验机

10元/样

25元/样

中心主任

李慧

中心电话

8442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