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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保证我院实验室教学与实验工作的安全,从2011年起,对新进入实验室独立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仪器损坏等实验的硕士研究生和参加本科毕业设计的大四学生,以及其他在实验室开展学生科研等活动的本科学生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内容是:

        1、实施对象:所有将要独立从事实验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2、实施目的: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目的是对新进入实验室独立开展实验的研究生和本科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一次系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使这些人员加深对实验室安全问题和安全常识的全面了解,掌握学校在实验室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而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3、培训要求:进入实验室前,上述学生要经过学院组织的实验安全培训,并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后,才具有进入实验室独立从事科研实验工作的资格。

        4、实施方法: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季学期由各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结合各实验室特点和设备使用要求,安排专人分专业进行培训,未接受培训的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得独立进行实验或参加本科毕业设计。

        5、准入条件:根据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准入制度的要求,由学院统一组织培训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学生,由各实验室进行登记备案,对未参加考试的学生,要由学院单独组织补考。

        6、导师责任: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需要其导师和学院及实验室签署三方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对其指导的其小组成员及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